京ICP备2022018928号-30 投诉举报:315 541 185@qq.com
民事诉讼证据目录怎么写?
起诉状证据目录的写法是:写明原告被告双方信息;案由;具体的诉讼请求;请求依据的事实和理由,说明事由及所依据的法律条例;结尾。结尾需签名并写明日期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
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:
(一)原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;
(二)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住所等信息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等信息;
(三)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;
(四)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。
起诉状中证据清单怎么填写?
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,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:
1、序号,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;
2、证据的种类,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;
3、页数,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;
4、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;
5、证明的目的,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。
6、备注,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。
证据包括: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(二)书证;
(三)物证;
(四)视听资料;
(五)电子数据;
(六)证人证言;
(七)鉴定意见;
(八)勘验笔录。
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